欢迎观临甘肃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网站

  • 加入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健康促进 > 健康知识 >
@兰州市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开始申报啦!
  • 发布日期:2024-03-29
  • 来源:管理员
  • 浏览量:0

近日,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为落实好高龄津贴这一惠民政策,做好辖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确保资金发放全面、及时、准确,按照《兰州市民政局 兰州市财政局 兰州市公安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兰州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目前,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全面展开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报审批工作。

 

据悉,此次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主要为兰州市户籍的老年人,且年龄满8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标准分别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按照80-89周岁50元/人/月,90-99周岁10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160元/人/月标准发放;其他新增人员按照80-89周岁25元/人/月,90-99周岁 60元/人/月,100周岁及以上100元/人/月标准发放。

 

根据《兰州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高龄津贴政策自2024年1月起执行,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请高龄津贴的可以补发,原则上补发不超过1年。

 

申请方式:

 

按照“本人申请、村(居)委会受理、街道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发放。

 

参保老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高龄津贴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发放,由代发银行直接将津贴发到高龄老年人银行账户;未参保老年人及因大数据未核准出的参保老年人,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和2张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兰州市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年人可由本人亲属、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或志愿者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特困高龄老年人可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

 

申请人(代理人)应当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签署《兰州市高龄津贴申请承诺书》。

 

咨询电话:

 

城关区民政局:0931-8438059

 

七里河区民政局:0931-5115900

 

安宁区民政局:0931-7668074

 

西固区民政局:0931-7569018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艾萍

 

 

 

 

 


奔流新闻线索报料方式

电话:19530461646    

微信:BL19530461646  

拍客:710060272@qq.com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