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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集中公示一批不合格消毒产品
  • 发布日期:2024-03-18
  •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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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安排,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发布2023年全省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抽检信息,集中公示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消毒产品,旨在警示各经营单位做好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时注意,避免落入消费陷阱和误区。   

 

据统计,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安排,2023年全省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共检查各类消毒产品经营单位4560家,检查各类消毒产品6420种,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剂与抗抑菌剂中抗真菌药物检测方法与评价要求》《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等法规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发现在我省流通的不合格抗(抑)菌制剂109种,主要问题:一是产品中违法添加禁用物质(激素、抗真菌药物);二是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包括产品名称不符合要求、非消毒产品标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

可证号、标注类药用语、暗示疗效、标注用于人体特定部位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已责令违规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并根据违法情节进行查处。全省共立案67起,罚款合计9.9万余元。

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温馨提示:

(一)抗(抑)菌制剂属于消毒产品,系直接接触皮肤黏膜的、具有一定杀、抑菌作用的制剂,抗(抑)菌制剂不是药品,不具备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的功效;

(二)抗(抑)菌制剂标签说明书中标注的内容必须合法合规,不得通过产品名称(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等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类似药品的功效,误导消费者,甚至延误疾病的诊疗。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监督保障中心将集中向上述不合格产品的产地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发函协查,追究有关违规生产企业的责任,从源头进行治理,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来源丨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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