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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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戒烟门诊工作规范(试行)
一、戒烟门诊创建
1.在医疗机构的相关科室设立戒烟门诊,并在本医疗机构中明确挂牌。
2.配套设备包括:电话、血压计、体重计、听诊器、呼出气CO检测仪、药物卡片,尽量配备相应的药品储备。
3.配备控烟及戒烟相关宣传教育材料,戒烟门诊首诊登记表、随访登记表和评估表。
4.配备专门的、有能力提供戒烟服务的医务人员1-2名。
5.每家戒烟门诊有固定的出诊时间,至少每周开诊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根据工作量,可适当增加开诊时间。
6.所有戒烟患者门诊病历进行归档,每例患者都有独立的案例登记和诊疗记录,并根据随访时间进行戒烟效果评价。
二、戒烟门诊的运行与宣传
1.各医院需保障本院戒烟门诊的日常运转,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出诊,并将出诊时间在医院网站或院内相应指示牌上明确说明。
2.通过多种方式对患者进行招募,招募形式不少于两种(包括戒烟门诊宣传、医疗机构转诊、社区服务转诊、戒烟热线转诊等)。
3.戒烟门诊所在医疗机构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简短戒烟技能培训,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在诊疗服务之中均能做到提供简短戒烟服务,并根据需要转诊至戒烟门诊进行强化干预。
4.在问诊中增加询问吸烟史和评估戒烟意愿部分,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医疗机构的常规问诊体系中。
5.在医疗机构院内环境和候诊区域,利用橱窗、内部电视/视频、健康大课堂、宣传手册、电子显示屏和网络等形式开展吸烟危害及戒烟知识传播。至少使用三种形式对戒烟门诊进行宣传。
三、戒烟门诊数据管理
1.各戒烟门诊要求开展首诊、一个月随访、三个月随访三次干预,并认真填写戒烟门诊登记表。建议使用戒烟门诊数据管理平台进行数据管理门诊,并及时上传数据(戒烟门诊数据管理平台及相关信息由省级管理机构提供)。
2.每家戒烟门诊每年干预人数不少于100 例。
附件:1.简短戒烟干预方法
2.戒烟门诊评估问卷
附件2
简短戒烟干预方法
简短戒烟干预是指在日常的诊疗服务过程中,尤其是指平常的寻医问诊中,在病人与医生接触的短短的3-5分钟之内,医生或护士等卫生专业人士为吸烟者所提供的专业戒烟建议和帮助。
一、干预的服务对象
简短戒烟干预的服务对象应该是每一个吸烟者,即便是尚未准备戒烟者,也应该接受干预,以帮助他们今后考虑戒烟。
二、干预服务提供者
简短戒烟干预服务提供者应该是任何在医院、诊所、初级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生、护士以及其他的卫生专业人士。
三、干预的主要内容
在每一次干预实施过程中,医务工作者应该尽可能为吸烟者提供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戒烟建议,评估他们的戒烟意愿,为他们提供行为支持;并根据需要将他们转诊至戒烟门诊进行强化干预。
步骤一询问:在每次见面时都询问吸烟者的烟草使用情况。
简短戒烟干预询问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吸烟者的吸烟年限、烟草使用量、是否尝试过戒烟(至少维持一天,一支烟不抽)、尝试戒烟的次数、最长戒烟维持时间,曾经采用的戒烟方法,以及复吸的原因等等。不管吸烟者以往采取过何种戒烟尝试,都应该对他们所作出的尝试给予鼓励。
步骤二建议:以清晰、强烈且个性化的方式建议吸烟者戒烟。
简短戒烟干预的建议应该从吸烟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实际情况出发,并根据吸烟者的戒烟意愿的不同给予清晰、强烈且有针对性的戒烟建议,根据需要进行简短的动机干预。
针对尚未准备戒烟者,实用有效的戒烟建议应该向吸烟者强调吸烟与其健康的相关性,同时医生应该告知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好处,告知戒烟过程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并在每次与吸烟患者接触过程中反复重申戒烟建议(采用5R模型提供建议)。最终吸烟者能够根据医生提供的这些建议,在权衡利弊之后,做出正确的选择。
步骤三评估:评估吸烟者的戒烟意愿和烟草依赖程度。
简短戒烟干预评估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吸烟者的戒烟意愿,并根据需要来评估吸烟者的尼古丁依赖程度。
步骤四帮助:在戒烟过程中对吸烟者予以行为支持和帮助。
1.准备戒烟者:医务工作者主要帮助他们制定一份简单的戒烟计划,并为他们提供一些自助材料;
2.尚未愿意戒烟者:医务工作者需要做的主要是提供自助材料,根据5R建议模型对吸烟者进行简短的动机干预,并鼓励吸烟者今后考虑戒烟。
步骤五随访:在开始戒烟后,根据可能的时间,安排随访
随访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吸烟者在采取戒烟行动后是否仍在坚持戒烟,并对戒烟过程中出现的戒断症状予以指导和帮助,以防复吸。
1.戒烟维持者:祝贺这些戒烟者,并鼓励他们继续坚持;
2.复吸者:对他们的戒烟尝试给予肯定,并鼓励他们重新开始戒烟。
注:5R戒烟建议模型:
1.与其健康密切相关(Relevance);
2.告知吸烟的风险(Risk);
3.告知戒烟的益处(Rewards);
4.告知可能遇到的困难(Roadblocks);
5.在每次接触中反复建议(Repetition)。
附件2
戒烟门诊评估问卷
本问卷所包含的评估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和发展指标。其中A-D部分为基础指标,F部分为发展指标。基础指标合计70分,发展指标合计30分,满分100分。请您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戒烟门诊的实际情况勾划该单位的戒烟门诊是否具备下列各项条目。并将勾画的条目的分数(括号内注明的分数)加在一起,计算出该单位戒烟门诊的总分。合格标准:基础指标分数达50分,且合计得分达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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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F |
合计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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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机构编号:
医院类型:1.综合医院2.专科医院3.中医医院 4.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中心
医院级别:1.一级医院 2.二级医院3.三级医院
A.机构评估(满分17分)
〇(1分) |
A1.戒烟门诊有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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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2分) |
A2.戒烟门诊有年度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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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2分) |
A3.戒烟门诊有指定的主管领导或者承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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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2分) |
A4.戒烟门诊有指定的执行科室(例如呼吸科、心内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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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科室: |
〇(2分) |
A5.戒烟门诊有指定的医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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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1分) |
A6.戒烟门诊的医护人员经过戒烟专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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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1分) |
A7.戒烟门诊有指定的专用戒烟诊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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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2分) |
A8.戒烟门诊的场所有清晰标识(例如“戒烟门诊”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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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1分) |
A9.戒烟门诊备有生化检测设备(例如一氧化碳检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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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1分) |
A10.戒烟门诊有相关设备(例如血压计、体重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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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2分) |
A11.戒烟门诊长期提供戒烟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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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评估总分: 分 |
B、环境评估(满分14分)
〇(1分) |
B1.在医疗机构内的显著位置设有清晰的标识说明戒烟门诊的接诊时间 |
〇(1分) |
B2.在医疗机构内的显著位置设有清晰的标识说明戒烟门诊的地点 |
〇(1分) |
B3.在医疗机构内的显著位置设有清晰的标识说明戒烟门诊的热线电话 |
〇(1分) |
B4.在医疗机构内的导医台或分诊处布置了戒烟门诊展板 |
〇(1分) |
B5.在医疗机构内的导医台或分诊处布置了戒烟门诊宣传折页 |
〇(1分) |
B6.在医疗机构的网站、微信等网络平台上有戒烟门诊信息 |
〇(2分) |
B7.在医疗机构内的公共媒体播放戒烟相关宣传视频和信息 |
〇(2分) |
B8.在医疗机构内开展控烟相关现场活动(如讲座、咨询) |
〇(2分) |
B9.医疗机构向全体医务人员提供戒烟专业培训 |
〇(2分) |
B10.医疗机构建立了戒烟门诊转诊制度(转诊:医疗机构内其他科室将吸烟者推介至本机构戒烟门诊就诊) |
环境评估总分: 分 |
C、过程评估(满分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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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戒烟门诊每周至少开诊次数为(时间固定,1次为半天) |
〇(3分) |
1. 1次 |
〇(5分) |
2. 2次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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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戒烟门诊每年就诊并存档的病人人数为: |
〇(0分) |
1. < 10人 |
〇(2分) |
2. 10-29人 |
〇(3分) |
3. 30-49人 |
〇(4分) |
4. 50-69人 |
〇(5分) |
5. 70-89人 |
〇(6分) |
6. 90-109人 |
〇(7分) |
7. 110-129人 |
〇(8分) |
8. ≥130人 |
〇(1分) |
C3.戒烟门诊备有病人首诊登记表 |
〇(1分) |
C4.戒烟门诊备有病人随访登记表 |
〇(2分) |
C5.戒烟门诊备有吸烟有害健康和戒烟益处的宣传资料(例如宣传小册子、宣传单等,不少于两种形式) |
〇(1分) |
C6.戒烟门诊备有戒烟方法简介 |
〇(1分) |
C7.戒烟门诊备有戒烟药物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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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戒烟门诊对病人进行随访的次数及末次随访的应答率为: |
〇(0分) |
1. 随访1次,且应答率为<10% |
〇(1分) |
2. 随访1次,且应答率为10-29.9% |
〇(2分) 〇(4分) |
3. 随访1次,且应答率为30-59.9% 4. 随访1次,且应答率≥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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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医疗机构内的各个科室向本机构的戒烟门诊转诊人数为: |
〇(0分) |
1. < 5人/年 |
〇(1分) |
2. 5-10人/年 |
〇(2分) 〇(3分) |
3. 11-30人/年 4. ≥31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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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一氧化碳首诊时检测率: |
〇(0分) |
1.检测率为<50% |
〇(1分) 〇(2分) |
2. 检测率为50-79.9%% 3. 检测率≥80% |
过程评估总分: 分 |
D、结果评估(满分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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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戒烟门诊统计1个月随访的时点戒烟率(时点戒烟:末次随访时,病人自我报告过去7天内没有吸烟) |
〇(0分) |
1. 未进行1个月随访或者未统计时点戒烟率 |
〇(2分) |
2. 时点戒烟率为5-9.9% |
〇(4分) |
3. 时点戒烟率为10-14.9% |
〇(6分) |
4. 时点戒烟率为15-19.9% |
〇(8分) |
5. 时点戒烟率≥ 20% |
〇(3分) |
D2.1个月随访时,未戒烟者减烟率≥30%(减烟:末次随访时的每日吸烟量降至基线每日吸烟量的50%或以下) |
结果评估总分: 分 |
F、发展指标评估(满分30分)
〇(1分) |
F1.戒烟门诊有医护人员专项补贴经费 |
〇(1分) |
F2.戒烟门诊备有专项经费到帐额度及执行率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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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戒烟门诊每年就诊并存档的病人人数为: |
〇(0分) |
1.<150人 |
〇(1分) 〇(3分) |
2. 150-199人 3. ≥ 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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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戒烟门诊对病人进行随访的次数及末次随访的应答率为: |
〇(0分) |
1.随访2次,且末次应答率< 30% |
〇(1分) |
2.随访2次,且末次回应率为30-59.9% |
〇(2分) |
3.随访2次,且末次应答率≥ 60% |
〇(2分) |
4.随访3次,且末次应答率为10-29.9% |
〇(3分) |
5.随访3次,且末次应答率为30-59.9% |
〇(4分) |
6.随访3次,且末次应答率≥ 60% |
〇(4分) |
7.随访4次或者4次以上,且末次应答率< 30% |
〇(5分) |
8.随访4次或者4次以上,且末次应答率为30-59.9% |
〇(6分) |
9.随访4次或者4次以上,且末次回应率≥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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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医疗机构内的各个科室向本机构的戒烟门诊转诊人数为: |
〇(0分) |
1. ≤50人/年 |
〇(1分) 〇(3分) |
2. 51-99人/年 3. ≥ 100人/年 |
〇(2分) |
F6.戒烟门诊统计1个月随访的时点戒烟率≥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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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戒烟门诊统计6个月随访的时点戒烟率 |
〇(0分) |
1.未进行6个月随访或者未统计时点戒烟率 |
〇(1分) |
2.时点戒烟率为5-9.9% |
〇(2分) |
3.时点戒烟率为10-14.9% |
〇(3分) |
4.时点戒烟率为15-19.9% |
〇(4分) |
5.时点戒烟率≥ 20% |
〇(1分) |
F8.戒烟门诊对病人统计生化检验确认的戒烟率(随访时通过测量一氧化碳或血液/尿液可替宁等生化指标,确认戒烟) |
〇(2分) |
F9.医疗机构进社区、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开展戒烟相关宣传和咨询活动 |
〇(2分) |
F10.医疗机构与当地媒体合作开展戒烟门诊相关宣传或讲座(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媒体) |
〇(1分) |
F11.戒烟门诊利用新媒体与戒烟者开展互动(如微信群、qq群等) |
〇(1分) |
F12.医疗机构对口扶持其他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 |
〇(1分) |
F13.医疗机构开展戒烟相关科研活动(国家级、省级、市级、国际合作) |
〇(2分) |
F14.戒烟门诊医务人员发表控烟相关科研论文 |
发展指标评估总分: 分 |